「如果覺得怪怪的,就先離開」:我想教女兒的一堂自我保護課

週末跟女兒們一起看到一則令人感到厭惡的新聞:

藥局老闆涉嫌在打工女大生的水裡下藥,然後還辯稱是朋友開玩笑。

看到一半,我問她們:

「如果是妳,發現自己的水怪怪的,老闆又突然說要載妳回家,妳會怎麼辦?」

兩個人開始七嘴八舌的討論著。

以前她們還小,我大概不會跟她們聊得這麼直接。

但現在兩個人都已經是國中生了,再過幾年,她們也會開始打工,也會認識很多我們完全不認識的人。

所以我跟她們說:

「我跟妳們講一件可能有點討厭的現實。」

「很多男生在做壞事以前,不會長得像壞人。」

她們看著我。

我說,

可能是老師,可能是老闆,可能是學長,可能是同事,也可能是一個平常對妳很好、大家都覺得他人不錯的人。

而且很多時候,他不會一開始就做一件「明顯到妳知道要逃跑」的事。

他可能先開了一個讓妳不太舒服的玩笑。

靠妳近一點、碰妳一下、問一些有點超過的問題、找理由單獨送妳回家。

然後看妳的反應、然後超譯你的反應。

那時的你,可能會因為緊張而卡住,心裡想:「他這樣到底有沒有怪怪的意思?」

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已經讓妳覺得怪怪的,妳不需要先證明他是壞人,才有資格離開。

女兒問我:

「可是如果只是我想太多呢?」

我說:

「那就想太多啊。」

「頂多尷尬一下而已。」

有時候危險,就是在一些「不好意思」之下產生。

不好意思拒絕。

不好意思走掉。

不好意思懷疑別人。

不好意思把事情鬧大。

所以我跟女兒們說,以後真的遇到什麼事情,妳們可以「直接沒禮貌」。

有人讓妳不舒服,就離開。

不想讓人載,就不要上車。

水離開過妳的視線,覺得怪,就不要喝。

就算對方是妳的老師、主管、長輩,都一樣。

你覺得不對勁,先離開現場再說。

至於是不是誤會、要不要道歉、後面怎麼處理,那些都可以回家以後,我們一起想。

你們不一定能百分百判斷「哪些人可以相信」,

但是,

就算是妳原本相信的人,只要有一刻讓妳覺得不對勁,妳都有權利相信自己的感覺。